(一)申報企業為江蘇省區域內注冊、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正常經營1年以上(截至2022年6月30日)的制造業企業,具有健全的財務管理機構和制度。
(二)申報企業誠信守法,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及以上安全、環保、質量事故,無嚴重失信行為。
(三)申報企業具有良好的智能制造基礎,通過智能制造數據資源公共服務平臺(https://www.c3mep.cn/)開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評估,達到國家標準《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》(GB/T 39116-2020)二級及以上。
(四)申報工廠應符合江蘇省智能制造示范工廠項目建設要點,使用的關鍵技術裝備、工業軟件須安全可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