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申報單位應在江蘇省內注冊,具有獨立的法人。單位注冊時間:平臺和星級上云企業類不少于1年、標桿工廠類不少于3年。申報單位應具有健全的財務管理機構和制度,運營狀況良好,在本行業/領域或省內具有一定的影響力和良好的社會信用。
2.申報項目應滿足相關建設指南要求。
3.申報單位應具有專業化的團隊和人才支撐。
4.三星級上云企業:應通過采購公有云服務(工業互聯網平臺)的形式上云,應用基礎云服務及工業APP,將基礎、設計、生產、物流、銷售、服務等業務和數據向云端遷移,實現降本提質增效。四星級和五星級上云企業:應通過采購公有云服務(工業互聯網平臺)、自建私有云或以混合云形式上云。四星級上云企業應通過高耗能設備、通用電力設備、新能源設備、智能裝備等工業設備上云,結合邊緣側對數據處理和分析,實現設備管理、數據監控、決策優化等;五星級上云企業應基于基礎云服務和設備上云,進一步應用云計算、大數據、物聯網、人工智能、區塊鏈等新一代信息技術,實現市場分析交易和預測、產品/設備遠程監控與運維、產品質量管控及工藝優化等基于“數據+模型”的創新應用。
5.企業可根據自身上云建設應用實際情況,可且只可申報三星級,四星級,五星級中任意一類星級上云企業。未被評定為星級上云企業的,可申報三星級,四星級上云企業中任意一類星級上云企業。已評定為三星級的可再次申報四星級,申報五星級上云企業須已評定為四星級。申報企業所填報的各項云服務均已連續使用不少于三個月,且申報時仍在使用。上云投入:三星需要達到3萬四星需要達到10萬,聯網生產設備達到150萬五星需要達到30萬,聯網生產設備達到200萬上云系統已上線至少3個月,建議6個月上云系統內數據累計體現3個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