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生產許可證是礦山企業、建筑施工企業和危險化學品、煙花爆竹、民用爆炸物品生產企業必備的一個證件,它和企業資質聯系在一塊。企業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,不得從事特定的生產活動。
企業申請安許證需要的條件如下:
1、制定完備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;
2、符合安全生產要求;
3、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,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;
4、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考核合格;
5、從業人員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;
6、特種作業人員經有關業務主管部門考核合格,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。
安全生產許可證沒有等級之分,是由住建部門負責審批和管理的,通常是設區市或擴權縣住建局。安全生產許可證,是建筑企業參與項目招標、工程施工時,必須具備的一個證件。如果沒有安全生產許可證,企業無法參與投標和施工,違法施工將會被勒令停工并處罰款。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,主要是人員方面,要有一定數量的安全三類人員和特種工。此外,還要求有安全生產制度、設備等,并且要為危險施工人員購買工傷保險。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,主要是人員方面,要有一定數量的安全三類人員和特種工。此外,還要求有安全生產制度、設備等,并且要為危險施工人員購買工傷保險。
法律依據:《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》 第九條
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為3年。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需要延期的,企業應當于期滿前3個月向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辦理延期手續。企業在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,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,未發生死亡事故的,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時,經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同意,不再審查,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延期3年。